本网讯(王月红 陈潇)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涉县柴胡”和“涉县连翘”进行技术审查。“涉县柴胡”和“涉县连翘”成功通过专家组的评审。此前,我县已有“涉县核桃”和“涉县花椒”两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评审会上,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涉县柴胡”和“涉县连翘”产品名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产品质量有特色,这种特色与产地地理、人文因素关联性较强,同意通过“涉县柴胡”和“涉县连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审查。自2015年年初开始,市场监管局在总结涉县核桃、涉县花椒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经验上,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全力以赴开展涉县连翘、涉县柴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申报工作。
据明嘉靖36年《涉县志》记载,柴胡、荆芥、防风等8种中药材当时就是涉县特产。涉县是历史上津柴胡的原产地。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一二九师的卫生工作者利用当地的柴胡资源,研制成功“柴胡注射液”,开创了世界制药史上生物药品现代制剂的空白。“涉县柴胡”评为农业部第二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河北省十大道地药材之一。目前,全县柴胡种植面积达5.2万亩。
“涉县连翘”在2016年河北省首届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上,被评为河北省十大道地药材之一。以涉县连翘为主要原料,河北以岭公司申报的科研项目《中药连花清瘟治疗流行性感冒研究》在2011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大都是农产品,因此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加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