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晓广 刘社军)“以前就怕干一年活儿给不了钱,有了这些好政策,我们哥儿几个就可以在这里放心干活了。”近日,我县打出组合拳,出台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七项制度,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来我县打工的四川籍农民工郑元和拿着人社部门发放的宣传册,满脸欣喜。
据悉,七项制度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备案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月发季清等。
制度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招标前必须依法进行备案,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没有备案或备案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企业用工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与支付时间。工资发放实行月发季清制度。由住建、人社等部门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住建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由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对监管人员实施跟踪问责制度,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机关实施行政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据人社局介绍,制度出台后,我县已深入18家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发放七项制度宣传单5000余份,因资金不到位未开工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