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范建伟)从人社局获悉,2015年起,我县将再次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本次调整人均月增加219.36元,共计增发养老金149.36万元,增长12%。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县连续第11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的范围是2014年底以前退休人员。调待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将缴费年限和年龄相挂钩。一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二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三是调整金额按年龄段划分,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四是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在普调的基础上,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待遇后,仍达不到当地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县企业退休平均养老金水平。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