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消协人员帮我讨回公道,我真不知道怎么办!”家住涉县的消费者魏女士说。近日,经过涉县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魏女士不能使用的洗衣卡又可以使用了。
      事情要从2013年1月说起,魏女士在涉县县城一家干洗店办理了一张价值1000元的洗衣卡。之后魏女士陆续用过几次洗衣卡,一切正常。然而,2015年7月15日,当她再次去该店洗衣服时,店员却以干洗店已经更换老板为理由,拒绝为魏女士干洗衣服,而且还告知她剩余金额400多元的洗衣卡已经作废了。魏女士多次找到干洗店协商解决没有结果。近日,无奈的魏女士来到涉县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后,工作人员向干洗店老板讲解我国法律法规,消费者所持洗衣卡并没有注明使用期限,可以视为长期有效,新的经营者理应与原经营者理清债务,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干洗店虽然换了经营者,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和牌匾都没有依法进行变更,这本身就涉嫌违法经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新的经营者需要到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才能继续经营。最终,干洗店老板答应为魏女士重新办理一张价值300元的洗衣卡,消费者满意而归。此外,对于商家涉嫌违法经营的行为,已另作处理。
       涉县消协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或优惠券时,要多方面了解商家营业规模、信誉、证照等方面的情况,尽可能避免在一些小店内进行过多、较长期限的预付性消费。一旦发现商家有“霸王条款”或撤店走人的迹象时,要尽快到工商部门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