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涉县的姜先生到涉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当面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称赞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的工作人员是普通百姓的食品安全“保护神”,消费者的“贴心人”。

    2014年12月8日,姜先生从涉县某超市购买了20多元的散装腊肠,回家后放在锅里蒸着吃,结果吃完以后上吐下泻,他认为可能是腊肠有问题,随即到该超市进行理论。但是超市态度强硬,坚持说自己的腊肠没有问题,于是姜先生一气之下来到涉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进行投诉。该局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责成专人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解、调查、取证,并安抚姜先生回家等待消息。几天后,该局食品稽查队给姜先生打来电话,告诉他所购腊肠涉嫌大肠菌群超标,已对该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为姜先生积极争取经济及精神损失等赔偿,最后亲手将1500元的误工费、精神赔偿费等各项损失交到了姜先生手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是该局一直坚持和奉行的工作理念,恰逢春节临近,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腊制品时,要看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上应贴有“QS”标志;看生产日期,应选择近期产品;看产品外观,要选择表面干爽的产品;看产品外观色泽,颜色过于鲜艳的肉制品不要购买;看产品弹性,弹性的肉禽制品内在质量好;闻气味,合格的产品无酸败腐臭异味。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购买外包装上印有QS标志的产品,请勿购买散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