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管理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7年6月22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云娥 联系电话:3891112
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清算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