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晓广 冯彦雷)“原来写承包合同需要向很多人打听,现在把承包情况给村法律顾问一说,人家一会儿就把合同给写好了。”家住偏城村的刘二保是村里的核桃种植大户,但每次提起跟村里签土地承包合同就犯愁,现在有了法律顾问的指导,老刘喜笑颜开地说:“真是帮了大忙了。”
司法局正在实行“1+1+1”模式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就是在各农村、城镇居委会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室),实行一村1名司法行政人员分包、1名法律服务人员联系、1名村居调解主任配套的联合法律服务制度,为广大农民群众搭建法律服务乡村平台,使村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自2013年起,我县出台推行“1+1+1”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制订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把村居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作为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人员评先受奖、年度考核、年检验证依据。同时,凡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到乡村服务按照每天30—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为村居法律服务实施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持。法律服务范围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等。
截至目前,全县313个村(居)均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先后协助修订完善各类村规民约165个,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2万元,开展法律咨询上万人次,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8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