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国雷)10月10日,西达镇台华村村民元银柱将一面“拾金不昧 品德高尚”的锦旗送到了县人民法院,向法院干警白靖、李晓旭表示谢意。
9月29日下午,李晓旭、白靖在清泉路和迎春大街交叉口,看到路边有一个黑色钱包,便捡了起来,打开钱包后发现里面有厚厚一沓现金(约3500多元)、三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考虑到失主一定非常着急,两人开始在路口附近寻找失主,走了五十米左右,看见一个醉汉摇摇晃晃的正准备打车,二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叫了身份证上的名字,在确认醉汉确为失主后,二人将钱包交还失主,并提醒其注意财物安全。失主元银柱十分感激,非要给现金酬谢或请吃饭表示谢意,均被二人委婉拒绝。
经过一个星期的多方打听,知道二人在法院上班,于是,元银柱特意在牌匾锦旗店制作了一面锦旗,并送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