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潇)“多亏了消协调解,这问题才得到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南岗村杨先生高兴地说。
    近日,杨先生到县消协投诉,称其于2015年3月1日,在县城某通信公司营业厅续费办理一年宽带业务。当时因迟交了10天钱,该营业厅收取了杨先生20元滞纳金。2015年12月3日,杨先生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家里的宽带被该通信公司强行切断导致无法正常上网。杨先生多次与通信公司联系,但始终没有得到合理解释,最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投诉到县消协。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立即与通信公司取得联系。通信公司解释是宽带升级、光纤改造所致,针对杨先生的投诉,通信公司只能退还未使用的相关宽带费用,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通信公司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切断杨先生家中的宽带,严重侵害了杨先生的知情权。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最终,宽带运营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答应为消费者杨先生减免150元的宽带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