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贾慧君)卫计局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309个村卫生室开展年度审核验证,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本次审核验证以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为单位,上报村卫生室年度校验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年度工作总结、村卫生室负责人及在岗乡村医生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复印件。现场审查村卫生室基本标准符合情况、诊疗科目、人员配备、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对不符合校验要求的村卫生室,下达暂缓校验通知,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