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红霞)人社局加大源头治理,自上而下构建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立体防护网,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

    该局强化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凡涉县境内新开工的项目,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拒不缴纳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县政府批转应急周转金500万元,拨付到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管理。强化违法案件处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拒不整改的县外企业,一律清出涉县建筑市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拒不整改的县内企业,一律停止其招投标资格;对恶意拒不支付工资的,移交司法机关。

   截至目前,已成功解决讨薪案件230余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