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旭阳 石继芳)年关将至,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需求逐渐增多。近日,交警大队民警在流动巡查中连续查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将“流动炸药库”险情化解在萌芽状态。
1月9日上午12时,涉县公路巡警在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对过往七座以上客运车辆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山西省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上载有56箱烟花爆竹。1月14日,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查获一辆的面包车,共装有各类烟花爆竹四大箱,现场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查扣。民警对驾驶员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并移交当地城关派出所进行处理。
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需要由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车上要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同时驾驶员要有危化品运输资格证才可上路行驶。驾驶员在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一定要办理相关资质,并使用专业车辆运输,不可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