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国雷)3月14日,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国某、刘耀某故意伤害一案。
本次庭审过程历时45分钟,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两被告人进行了质证后当庭认罪。这是县法院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以来,由院长主审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第6起案件。
法院院长回归审判岗位,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落实入额院长带头办案要求的重要举措。为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副院长和专委每年办案不少于45件,庭长每年办案不低于所在部门平均数的60%。院庭长带头办案有利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便于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更好的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又调动了广大干警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良性推动。